问题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 1、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2、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一)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纳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2008年新土地等级税额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 1、城区土地等级税额标准(西地税发〔2008〕121号) 一等地区:(27元/平方米、年)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和平路临街两侧区域。 二等地区:(24元/平方米、年)一环路以内一等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含一环路临街两侧区域)。 三等地区:(20元/平方米、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长安科技园区)、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草滩生态园区、泾渭工业园区)、曲江新区、莲湖科技产业园所辖区域及与区内区外临街两侧区域,长安路临街两侧区域(南门至电视塔以北,不含电视塔);小寨东西路临街两侧区域(大雁塔十字以西至吉祥村十字以东);二环路以内一、二等地区以外其他区域(含二环路两侧临街区域)。 四等地区:(16元/平方米、年)三环路以内一、二、三等地区以外其他区域(含三环路临街两侧区域)、草滩生态园区、长安科技园及拓展区、?灞生态园区集中治理区。 五等地区:(10元/平方米、年)本市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所辖一、二、三、四等地区以外其他区域。 2、环山公路沿线土地等级税额标准 一等地区:(16元/平方米、年)环山公路以南区域。 二等地区:(12元/平方米、年)环山公路以北两公里范围内区域。 3、阎良区土地等级税额标准 一等地区:(6元/平方米、年)区政府所在地(凤凰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辖区关中环线以南地区)、阎良区经济开发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 二等地区:(4元/平方米、年)凤凰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辖区关中环线以北地区;北屯、振兴、新兴街道办政府所在地;关山、武屯镇政府所在地 三等地区:(2元/平方米、年)一、二等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4、长安区土地等级税额标准 一等地区:(10元/平方米、年)韦曲镇、郭杜镇辖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二等地区:(4元/平方米、年)王寺镇、引镇、滦镇、东大镇、太乙镇、杜曲镇、斗门镇、子午镇、细柳镇、王曲镇、鸣犊镇、马王镇、黄良乡、五台乡、五星乡、兴隆乡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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