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一)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是否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 (二)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直接在分项工程中验收。例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三)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齐全。 一、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该如何处理?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施工合同方面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各级质量验收是以达到合格要求为准则的。工程达到以下要求,即可定为合格: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三、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时多少算合格? 水利工程验收的标准就是质量评定合格的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具体如下: 一、单元工程合格标准。在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基本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总数中土建工程有70%及其以上,金属结构有8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 二、分部工程合格标准。 (一)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二)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三、单位工程合格标准。 (一)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二)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三)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五)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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