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项建筑工程的施工基本上都是在露天进行,所以出现的问题、发生的事故和当时所在的环境、各人员的管理、社会因素以及施工过程中具备的条件是离不开的。一些建筑工程在设计图纸的时候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或者是承包的工程已经超出了企业的施工标准,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建设,违背了相关程序的规定;在没有勘测准确的时候就胡乱投标;施工之前并未仔细掌握好地质资料,处理措施不够完善;而对图纸的设计不准确更是造成工程出现事故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按照图纸上内容进行建设,或者不经批准随意篡改图纸,会导致施工的过程出现混乱,从而引发事故。 在过去比较传统的管理系统中,只把技术上的管理作为重点,而忽略了经济上的管理和组织上的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只关注是否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而没有重视对设备的管理,并把管理设计的过程和管理设备的过程完全分割开来。这种管理系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局限性,而且现在很多施工企业都采取的是用承包代替管理的方式,使其在管理制度上严重缺失,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所以会有管理学上的学者说,如果可以解决管理上问题,那么其它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