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注册后可以变更的时间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变更登记事项即可申请变更,没有特殊限制; 2、变更公司名称的,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且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其他规定。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