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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是什么?
释义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的界定: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三)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四)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五)犯罪目的不同。
    一、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有何区别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后者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行为人则出于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后者行为人出于报复证人的目的;4、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前者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后者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冒充警察罪是怎么回事
    冒充警察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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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