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才构成事实婚姻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有: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2、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同居几年算事实夫妻 男女双方同居要达到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婚,即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但是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解释,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在此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不认定为事实婚姻,仍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三、结婚18年没领证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只有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可以在补办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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