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属于经过调解无效后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一般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则不属于法定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三年能否自动解除婚姻 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这样的情况,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多少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1、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2、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夫妻之间感情不和但是还未满足离婚条件时,长期的分居生活。如一方想离婚时,可以起诉到法院。长期分居办理离婚,不仅会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产生纠纷,有时还会涉及到分居期间双方债务偿还、老人赡养的费用等问题。 二、夫妻怎么才算夫妻分居 夫妻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等条件才算分居。目前法律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且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视为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双方离婚。 三、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首先,要在开头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其次,答辩人要根据对方的起诉状的内容一一进行答辩,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提出双方当前情况不属于法定判离情形的答辩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失败的,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且调解失败的也准予离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的以及其他。因此,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要在答辩状中说明,当前情况并不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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