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之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 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时,应缴纳契税,而此时,契税一般是买方缴纳的。 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米(包括90平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法律客观: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