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应该怎么转移? |
释义 | 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具体为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人身事门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之后职员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社保中心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后结合法律规定审核判断是否满足社保转移条件。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职员在从某个单位离职之后,是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转移后,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通常来说,职员在找到新的就职单位、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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