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
释义 | 双方如果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以的,即使双方当事人都表达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依然一定要由一方当事人直接抚养孩子或者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孩子。并不会因为双方均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就免除去抚养责任与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都主张抚养权时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抚养权的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可以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同时,要按照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规定的按期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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