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