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 |
释义 | 《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提起诉讼离婚要区别对待,二是关于继承权也要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未依据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时,也要依据相应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是怎样的的规定有两个方面,一是提起诉讼离婚的要区别对待,二是关于继承权也是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拓展延伸 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及权益保障 事实婚姻是指在没有进行正式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两人以事实行为形成的婚姻关系。虽然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没有与正式婚姻地位完全等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它也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事实婚姻双方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方面都应享有一定的权益和义务。例如,事实婚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共有或分割,共同承担债务。在子女抚养方面,事实婚姻双方也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此外,事实婚姻双方还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婚姻纠纷。尽管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相对较弱,但通过法律的保护和维权,双方的权益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 结语 《民法典》对事实婚姻的定义有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提起诉讼离婚要区别对待,二是关于继承权也要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未依据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同时,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双方中的一方在另一方死亡后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情况,也应按照相应的原则进行处理。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虽然地位相对较弱,但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方面仍享有一定的权益和义务,并可通过协议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从而得到一定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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