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起喝酒出车祸的人有没有责任? |
释义 | 朋友喝酒出车祸一起喝酒人如对事故有严重过错的,则有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一起喝酒的朋友明知对方喝不得酒,还强迫灌酒的,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喝酒致人死亡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 喝酒致人死亡在以下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还劝他喝酒,比如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还劝对方喝酒诱发疾病等; 3、醉酒者没有得到安全护送。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控制自己的能力,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饮酒者没有将其送往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4、酒后驾车未劝阻造成车祸等损害的。 二、在工地上干活自己喝酒死了谁的责任 在工地上干活自己喝酒死了陪酒的人承担责任。醉酒的人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在喝酒的过程中给其灌酒,醉酒的原因是劝酒者造成,醉酒之后去扶助,经醉酒死亡后陪酒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有以下情况:1、强迫性劝酒;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三、喝酒死亡陪喝的人应该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无过错不用赔偿,但是现实中有的法院可能会酌情要求承担一些责任,这并不是因为您有过错或者构成侵权,就像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躲闪不及致人死亡虽无过错也适当补偿一样。也有相当一部分完全不赔的。不赔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这里的过错结合现实中情况主要是没有尽到以下义务: 一、明知其中一人已经喝多的情形下,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阻或谢绝与其喝酒; 二、对已经喝醉酒的人,要将其安全送到家中,同时告诉其家人其醉酒程度,免得耽搁最佳救治时机; 三、对于开车的朋友,假如对方喝酒后,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其不得驾车等。 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酒精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本人对过量饮酒与伤亡后果具有最直接的因果关系,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同饮人的各位被告在饮酒期间及酒后并无过错,对死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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