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女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二婚女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代替,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与正式身份证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应; 2、户口本:户口本不在身边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和集体户口主页面的复印件; 3、3张2寸结婚登记照:可在登记处拍摄,也可提前在影楼拍摄; 4、婚姻关系证明:二婚者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丧偶者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5、身份证明:团以上的军官提供军官证、港澳台或者外国华侨提供护照和签证等身份证明。 再婚登记流程: 1、准备材料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登记处:准备好上文提到的证件资料后两人一同前往商议好的一方结婚登记处,如果当地提供网上愉悦的,可以在网上提前预约好时间,按照时间前往即可; 2、排队等候提交申请:到了登记处后如果登记新人较多,需要排队等候,有的登记处已经设置自动取号机,新人到场后可以自行取号。到了自己后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完毕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3、工作人员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新人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比较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或者新人是否存在并不适合结婚登记的病症或者近亲关系; 4、发放结婚证: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就会给两人发放结婚证,一式两份,一人一份留作纪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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