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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1、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身份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结婚证上的一致。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要是集体户口的话,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3、结婚证原件。4、双方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一般是要求一式三份。
    法律分析:1、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保证身份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结婚证上的一致。2、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要是集体户口的话,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3、结婚证原件。4、双方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一般是要求一式三份。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要先搞清楚应该去哪里办理。首先,在我国内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政府部门是民政局下面的婚姻登记机构。其次,从地域上来说,要求只能在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另外,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千万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也要注意一些不予受理的情形。要是夫妻中有任何一方已经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则这种情况下还不能去办理离婚登记,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能否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法院会根据证据作出如何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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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