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工伤去哪里鉴定伤残 |
释义 | 一、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 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 一、工伤按照什么的有关规定处理 受到工伤之后,需要寻求工伤赔偿,获得赔偿必须经过三个阶段,要经过认定、鉴定劳动能力、还有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认定。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就不用付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农民工工伤怎样认定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能在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补偿是不同的。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器具费用。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护理费。伤残评估后需要护理的,不能自理,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统筹;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统筹;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统筹。 三、外来人员在厂里受伤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具体有:1、如果单位为职工交了工伤险: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程序是:(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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