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身份证异地办理 |
释义 | 办证材料和办理流程:居民身份证的办理需要身份证件和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证件费用根据情况而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首次申领、信息不一致、身份确认困难等。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和领取。申请人需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核验指纹、拍摄照片,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信息将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制证中心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可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分析 办证材料 1、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2、在杭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居住登记材料、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证件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不予受理情形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持办证材料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核验指纹、拍摄照片,缴纳证件工本费 2、受理:异地受理点公安机关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领取:证件有制证中心制作完毕后,申请人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结语 办证材料齐全,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流程简单便捷。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申请,经过核验和拍摄照片,缴纳少量费用即可完成。受理后,户籍地公安机关将及时审核签发,并由制证中心制作完成后领取证件。请注意,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将不予受理。办理居民身份证,让您的身份更加合法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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