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工商登记的合伙有效吗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未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关系并不会因此而无效,工商登记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未经工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