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社保费批扣日期安排:(一)1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月10日至1月18日。(二)2月自动扣款日期为2月8日至2月19日。(三)3月自动扣款日期为3月10日至3月16日。(四)4月自动扣款日期为4月12日至4月16日。(五)5月自动扣款日期为5月10日至5月14日。(六)6月自动扣款日期为6月10日至6月16日。(七)7月自动扣款日期为7月12日至7月16日。(八)8月自动扣款日期为8月10日至8月16日。(九)9月自动扣款日期为9月10日至9月16日。(十)10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0月11日至10月15日。(十一)11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1月10日至11月16日。(十二)12月自动扣款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6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