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到当地车管所提出车辆平移申请。2、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并说明车辆是外迁的。3、然后领取号等待,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4、交办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5、然后到窗口交办外迁委托书、行驶证、《机动车转移申请表》、登记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车辆号牌,然后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回执。6、提档:在交牌3个工作日后到当初办理手续的地方领取大档案,大档案内包括申请表、验车单、车架号、原车主行驶证及原车照片。7、车辆经安全检验合格后,车管所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且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加盖发牌机关盖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然后转交给车主本人带到新车管所办理落户手续。8、落户手续办理完后,会发给车主临时号牌。9、当机动车达到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到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