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一下保险合同要怎样终止 |
释义 |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请问一下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质证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以下问题:1、证据问题,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的证据类型,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2、管辖问题,看起诉的法院是否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请问一下保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由保险人和投保人自行协商处理;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或者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请问一下保险合同纠纷法院流程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由保险人和投保人自行协商处理;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或者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第三者保险的商业责任险怎样买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赔偿范围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这与交强险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保险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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