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实行双边汇缴,即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总额包括个人部分和单位负担部分。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该通知)内容,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9335元,缴存基数按照上年度(2019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此次调整缴存基数时间为7月1日,因此在2021年度7月缴存基数调整之前,仍然按照2020年度基数执行。另一方面,根据该通知内容,“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综上,如以最高缴存基数并最高比例的组合缴存公积金,我们可以简单计算出杭州住房公积金单边缴存上限:上限基数29335元*上限比例12%=单边缴存额上限3520元(该结果四舍五入取整)。如以上限缴存,那么职工每月公积金账户入账3520元*2=7040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