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提供的证言有矛盾,我可以请求法庭调查其真实情况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质证证人,请求法庭调查证人的真实情况。 如果证人提供的证言有矛盾,当事人可以通过质证其他证人或者提出书证、物证等方式,以证明证人证言的不实,从而影响判决结果。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庭是否采纳当事人的请求,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告人、辩护人、原告人、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以当庭询问证人,请求证人在庭前作出陈述。 2.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当庭询问的证人作出的陈述,应当读给其核对,并由其签名或者盖章;也可以录音录像。询问结束后,公诉人、辩护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审判人员可以对证人的陈述提出意见,并有权对证人的陈述进行质证。 3.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质证证人,可以引用证人作出的供述、证言和证据,也可以引用其他证人作出的供述、证言和证据。证人之间的证言或者供述有矛盾的,可以质证其他证人或者提出书证、物证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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