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拒赔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查看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被保险人可以查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相关的免责条款。 2. 申请仲裁或诉讼。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仲裁或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监督部门投诉。被保险人可以向相关的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并对保险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终止保险合同,并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法规定的强制保险责任; (二)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拒不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三)以欺诈手段或者胁迫手段订立保险合同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保险营销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协助被保险人了解保险产品的有关条款和内容,告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免除保险责任、保险金的给付、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方式等内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保险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