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但并不保证理赔成功。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进行理赔,如合同规定不包括某种疾病,则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充分的理由并予以合理解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保、不履行保险合同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在书面通知中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有异议时的救济途径。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 4.《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自己的义务。 5.《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修改或者解除合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保险人在理赔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依照保险人的业务规则和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