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如实告知条款是否包括过去曾患有脑垂体瘤这种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实告知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保险人在投保前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及病史,以便评估风险并确定保费。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人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而对于过去曾患有脑垂体瘤这种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该病已痊愈或控制稳定,且已达到保险人规定的等待期,那么可以视为不需要如实告知;但如果该病处于治疗或复发状态,则需要如实告知。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健康保险条例》第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被保险人过去曾经患有疾病,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需要告知的,应当如实告知。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三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前已患的、正在患或者有医学诊断或者治疗需要的疾病、症状及相关身体情况。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病史,以便保险人评估风险并确定保费。对于过去曾患有脑垂体瘤这种情况,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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