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住人是指在房屋征收决定时,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的人。有户口只是其中一个条件,同时还需要符合实际居住和他处无房的两个条件。 法律分析 同住人即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同住人必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有户口只是条件之一,还必需符合实际居住(特殊情况除外)和他处无房的两个条件。 拓展延伸 户口与居住关系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中国,户口是一项重要的身份证明,它不仅影响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还与社会保障等方面密切相关。然而,许多人认为,户口与居住地并不一定相同,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我们需要对户口与居住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法律、政策、社会背景等,以便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结语 同住人是指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的人。同住人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户口只是其中之一。户口与居住关系备受争议,需要深入探讨,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考虑法律、政策、社会背景等因素,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拆迁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