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二、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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