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转让仅限于本村村民,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如下: 一、需要携带的材料。 1. 转让方持原土地使用证、被转让方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提出申请; 2. 申请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3. 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二、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