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没有 遗产税 的征收规定,但我国 民法典 规定,若 房屋所有权 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 ;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 个税 及其他税费,这就是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房产继承 应先拿到 房产继承公证 书或者法院关于被继承房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用房产 继承公证书 的方式,简单易行。在继承人关于被继承的房产没有争议前提下,继承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 。 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①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 ; ②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继承人的 身份证 明; ④被继承的 房产证 或其他证明文件;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 遗嘱 ( 遗嘱继承 的情况)。 如果是通过法院裁决书的方式继承房屋,通常是继承人协商不成,那就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房屋。在拿到法院的生效的调解书或 判决书 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 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