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继承问题,应如何认定,特别是涉及到子女的继承权利问题? |
释义 | 父母去世后,需要提供遗嘱、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等文件申请继承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房产。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按照遗嘱来继承。子女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来申请继承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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