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算最低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情况可以查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比如说: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休病假比较常见,病假期间不是不发工资,这一点HR要特别注意。 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这种主要是员工待岗的情况,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固定部分)为什么要设置成最低工资的情况,主要是节省企业成本。 3、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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