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18)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 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 2)盥洗排水; 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 4)冷凝水; 5)游泳池排污水; 6)洗衣排水; 7)厨房排水; 8)冲厕排水。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