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孕期被加重了工作量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与上级沟通:及时与上级沟通,说明自己的身体情况,请求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强度; 2、与同事协商:与同事协商分工,合理安排工作,尽量减轻自己的工作负担; 3、请假休息:如果实在无法承受工作压力,可以请假休息,以便恢复身体和精神状态; 4、就医检查:如果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应尽快就医检查,接受医生的建议和治疗; 5、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孕期工作量的标准如下: 1、工作强度:孕期工作强度应该适当减轻,避免过度劳累和过度疲劳。应该避免长时间站立、行走或坐着,以及搬运重物和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 2、工作时间:孕期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8小时,而且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如果需要加班,应该经过孕妇本人同意,并且不超过每天1小时,每周不超过3小时; 3、工作环境:孕期工作环境应该保持安全、卫生、舒适。应该避免暴露于有害物质、放射线和噪音等有害因素中,以及避免在高温、高湿、低温和低氧等恶劣环境中工作; 4、工作内容:孕期工作内容应该避免过度紧张、精神压力过大的情况。应该避免从事对身体有影响的工作,例如长期使用电脑、接触化学品和放射线等。 综上所述,孕期工作应注意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安全,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按时休息和饮食,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