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婚前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
释义 |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男方个人,婚后加女方姓名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 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属于对配偶的赠与,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用男方彩礼钱买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彩礼属于赠予的范畴,如果女方买房且没有加男方名字的话,一般是房子是属于女方的。 彩礼钱一般认定为男方给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用彩礼钱买房归谁要分多种情况的,原则上婚前获得的彩礼钱应该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2)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房子如何分配 情况一:婚前男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会对该房产做出分割。 情况二: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虽然时男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婚前男方全款购买,在结婚后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与情况二类似,都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所以在离婚时也是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四: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二人共有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五: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 这种情况,由于时二人共同出资,所以仍旧认定为共有财产,房产中没有男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一种隐性共有。 情况六:婚前男方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款 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共有来分割,但是女方的共有比例相对较少,法院一般会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偿还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 情况七:婚后买房,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房子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如果是女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三、离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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