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耕地补偿包括 土地补偿费 、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这是补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并结合当地的年产值来最终认定,如果不合理,就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的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