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转让有没有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转让是有风险的。具体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存在虚报、抽逃等行为,如转让这样的公司,后续公司可能会被工商局列为异常户,后续公司可能还需要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 2、公司存在债务,股权分配存在分歧,这就是上面提到的,关于公司债务的问题,以及公司股东所占股份的比例,以及公司股份的实际所有权属于谁; 3、变更过程不完全,留下尾巴。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比较少,只是1-2个人,那比较好处理,但如果是合伙公司,公司的股东有4-5个人,或者是公司是其他类型的公司等。 所以在办理公司变更的时候,要处理好股权,财务信息,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更是要写明公司的转让价格,债务方面的描述等,还有就是章程的修改以及股东会决议最好是有律师进行公证, 一、受让人要成功受让股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 2、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转让。 二、瑕疵出资(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股东在股权出让时,公司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受让人对转让人的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三、转让的股权还可能存在抵押、被财产保全的情况,如有此情况,受让人受让股权应征得抵押权人及财产保全人的同意,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所以在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对对方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债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且股权转让协议也需要谨慎的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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