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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院期间摔倒,医院有责任吗?
释义
    医院自己摔倒责任归属问题: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受伤者自行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行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负责;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分析
    在医院自己摔倒由医院或受伤者负责。在医院自己摔倒,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医院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若是医院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对于受害者的受伤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伤者自己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拓展延伸
    医院责任:住院期间摔倒意外的赔偿问题
    在住院期间,如果患者因为摔倒而发生意外,医院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院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患者发生意外伤害。如果医院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患者摔倒并受伤,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精神损失等。然而,赔偿的具体金额和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患者是否存在自身过错、医院是否存在过失等。因此,如果您在住院期间发生摔倒意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并寻求合理的赔偿。
    结语
    住院期间,患者因医院未提供安全环境而摔倒受伤,可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需根据情况评估,包括患者是否有过错、医院是否有过失等。建议受伤者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权益并寻求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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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