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此种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变更,第一种情况: 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 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法律依据: 《住房租赁条例》 第八条 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明住房权利归属的材料。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配合其依法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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