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女方有外遇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如果女方据此向法院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也没其他证据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能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可以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离婚,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一、怀孕六个月离婚怎么判 怀孕六个月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一般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法院受理了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一直拖着不离怎么办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女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什么情况下是不可以离婚的 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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