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配套设施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也要缴纳全额物管费吗? |
释义 | 一般小区提供了服务,那么业主相应地就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这一点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但是,有时候摊上了个不负责任的物业,提供的配套设施又不齐全,即使这样,业主也被要求缴纳全额物管费。这种时候,有些不服的业主就不满了,对等的服务就交对等的钱,物业提供的配套设施都不齐还要求全额物管费,天下没有这个道理。 生活中,要真倒霉遇上这种物业的话,千万别太过气愤,这种时候只有冷静下来处理才是正确选择,若是采用过激的方式反抗,最后吃亏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其实,不管怎么说,子啊这种情况下,一般业主还是要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基本的道理如下: 1、小区配套设施不全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独立的物业方无关,物业提供了完整的物业服务,就有权要求全额获得物业管理费。 这一点经常有业主会搞混,小区里的配套设施都是开发商方面搞的,而物业只是在接下来提供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因此,业主对配套设施问题进行反抗,应该先冷静下来找对责任人。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会不予支持的,故业主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这一点虽然看似很没有道理,但是换个角度看,虽然业主可能不经常在家,但是家中财物的保管都是靠物业监管着,所以业主以没有享受物业而拒绝缴物业费是不应该的 3、如小区确实存在配套设施不全的情况,业主可组团敦促开发商完善并要求赔偿,同时亦可通过物业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处理,而不是一开始就采取拒交或少交物业管理费的措施。 当然了,业主不能拒绝物管费,那么小区配套设施不齐,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造成较多业主损失的,在找开发商要求说法的时候,建议可以先找个擅长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咨询。 一、对于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 对于物业纠纷类型有: 1、物业管理费纠纷。 解决方法:在收费方面,物业公司应该在给予业主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缴费收据上,将相关的收费目录名称和费用全部罗列清楚,不能简单地以一个“物业管理费”的名称来取代其中各类的费用名称。 2、物业合同签订的纠纷。 解决方法: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则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3、公共配套设施权利人不明确的纠纷。 解决方法:这一系列问题目前有待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不过总的来说,业主们还需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4、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纠纷。 解决方法:人住小区的业主们在符合条件后,也就是说小区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且交付使用已经满2年的,一定要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大会,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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