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职补偿如何计算 |
释义 | 员工离职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支付;员工被用人单位非法辞退离职的,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加付补偿;员工主动离职的,没有补偿。 一、未转正辞职有补偿吗 员工未转正辞职,一般是没有赔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安排公司合并后的员工工作 公司合并后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员工继续留在合并后的公司工作。 如果合并后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合同,或者因为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选择离职的,则合并后的公司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赔偿金怎么算 员工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公司的原因辞退员工的,要支付员工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5个月补偿; 2、如果违反辞退的两倍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即8个月补偿; 3、员工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计算基数;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一、公司有以下行为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二、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总之,公司赔偿金一般是公司对劳动者的赔偿金,而公司赔偿金的计算是要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公司的赔偿金计算,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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