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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财产权益有哪些?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时,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约定。
    法律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房屋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
    房屋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法律规定了房屋财产权益的基本保护原则,确保房主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其次,政府加强对房屋财产权益的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此外,建立健全的登记制度,确保房屋权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加强对房屋财产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加强法律意识,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加强司法保护,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让受损害的房主能够依法维权。综上所述,房屋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是多方面的,涉及法律、政府、登记制度、教育和司法等各个方面的综合保障。
    结语
    房屋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是多方面的,包括法律规定的基本保护原则、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健全的登记制度、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司法的保护。这些措施共同确保了房主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房主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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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