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付清房款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清的能收回房子。当事人可以进行催告,同时按照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赔偿,迟延付清房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清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