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风电行业发展情况,接连出台多份政策文件,对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3次降价调整。并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和上网电价;同时规定,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用户用电增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