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西产假15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期,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方在享受国家和山西省规章的产假基础上,奖励延长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依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二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规章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国家规章产假98天)和本省规章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位人员同等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