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正常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特殊情况下可休158天产假。但每个地方政策不同,具体情况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例如四川省,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锋好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陵慧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省人口银汪铅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