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产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
释义 |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 将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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