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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主体结构保修期是多少年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通常特别重要和纪念性建筑为100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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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4: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