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二、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四、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3、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4、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